平台服务协议

版本发布日期:2023年7月31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8月7日
【特别提示】
欢迎您注册16856平台账号并使用16856平台的服务!
为方便您使用16856平台的服务,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16856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是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16856平台”)作为16856平台(定义见下文)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与您(“用户”)就您注册、使用16856平台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内容、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内容、收费的内容以及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注册操作。
本协议构成您注册、使用16856平台之先决条件,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或已实际接受16856平台的服务或已实际执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约定等,即表示您与16856平台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内容的约束,成为16856平台“用户”。
16856平台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并通过在16856平台移动客户端或PC端上发出公告、站内信等合理、醒目的方式向您进行提前通知,上述修改更新内容将在相关更新说明中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通常情况下不短于发布之日后七个自然日。您应当及时查阅并了解相关更新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相关更新修改内容,可停止使用相关更新修改内容所涉及的服务,此情形下,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上述更新修改内容实施后继续使用所涉及的服务,将视为您已同意各项更新修改内容。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16856平台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定义
1.1 16856平台:指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运营和可供用户发布货源信息、搜索货源信息、联系车辆、托运方及/或司机及/或车主、接受其地物流信息/物流增值等服务的软件/网站平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168运友物流”APP、“168运友货主”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软件/网站。
1.2 用户:注册、使用16856平台相关软件(包括但不限于APP、网站、小程序)的托运方、司机、车主、运力加盟商、物流公司及其他企业/自然人。
1.3 托运方用户(以下简称“托运方”):经平台审核认证的通过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并通过平台进行运费结算的货源单位,一般为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
1.4 承运方用户(以下简称“承运方”):经平台审核认证的通过平台承接货物运输业务,并对运输载具及货物安全负主体责任的物流企业、车主及个体司机,统称为承运方。
1.5 物流公司: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可自行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平台注册通过审核认证的物流公司,可以添加其他个体司机承运业务。
1.6 车主:以个人名义在本平台注册,可自行添加具有所有权或实际经营权(包括购买、租赁、获赠)的货运车辆,自行驾驶或雇佣个体司机承运业务,并对外承担车辆所有人责任。
1.7 个体司机:以个人名义在本平台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经平台审核认证的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及具体实施货物运输作业。
1.8 运力加盟商: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名义在本平台注册,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经平台审核认证后可以向平台推荐、组织运力资源,但不能实施运输。
1.9 车辆:指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
1.10 账号:指您按16856平台提供的方式设置或取得的供您登录及使用16856平台服务的编码,该编码可能是您的手机号码,也可以是您根据16856平台规则编辑或设置的其他数字或文字。
1.11 实名认证:您在注册账号或开通、使用及/或接受16856平台的特定服务/商品的过程中,16856平台及技术合作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您提供的本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或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所载明的其他信息、照片等身份信息和您的即时脸部图像,具体以16856平台/或其技术合作方要求为准,统称为“认证信息”)及认证信息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或一致性进行验证的过程,验证的方式与流程由16856平台及/或其技术合作方指定。该等认证信息经身份验证被确认为真实、准确及一致的,视为您通过了实名认证。
1.12 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法律法规所列为准。
1.13 违禁品:除危险货物以外,按照法律规定禁止运输或受严格管制、限制的物品。
1.14 限运货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货物需提供一定证明文件方可运输,包括但不限于烟草专卖品、部分植物及植物制品、动物产品、不明物品类等。
二、账号注册与管理
2.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使用16856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违反本项条件,16856平台可随时、全权决定拒绝向您提供服务。若因此给16856平台造成损失,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您未满18周岁,则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本网站,否则16856平台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冻结、关闭或删除您的帐户。
2.2 账户注册
2.2.1 您注册的用户名中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16856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等的相关信息;同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并且确保验证该账户的手机号或邮箱未用于平台内其他账户的验证。
2.2.2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否则您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16856平台保留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冻结或收回注册账号或终止本服务协议的权利,并可要求您对16856平台及16856平台的关联方所承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2.2.3 在您注册平台用户或开通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您应按16856平台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且有效的个人信息。16856平台及其合作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他平台规则要求您提供并完成实名认证,您应积极配合。如果您提供了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16856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16856平台有权限制或停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16856平台服务,16856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4 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机构的要求或16856平台经营需要,16856平台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身份验证信息时,如您不能及时提供,16856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16856平台服务。
2.3 账户使用
2.3.1 您有权使用用户名或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号”)及您设置的密码(账号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16856平台,并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签订电子合同、管理电子签章及披露信息等,但应对以上行为后果负责。
2.3.2 由于您的平台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16856平台商业信息,请您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信息。如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16856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平台。您理解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平台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平台存在法定过错外,平台不承担责任。
2.3.3 若您为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您需要在申请注册16856平台用户之前,您应向16856平台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账号操作人。账号操作人持有您的平台账户。
无论您是否指定账号操作人及/或出具《授权委托书》,您应理解,16856平台就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任何核查的义务,您应自行妥善保管账号,任何使用您的账号登录使用16856平台服务的行为均视同您的行为,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与法律后果由您承担。如因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纠纷或争议导致给16856平台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您与您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6856平台因此而遭受了损失的,16856平台有权向您直接追偿。
2.3.4 若您出现以下任一情况,16856平台有权冻结您的用户账户,您将暂时不能再登录16856平台:
(1)平台用户发布虚假信息(被其他用户举报或平台认定),发布累计3单以上;
(2)平台用户出现违规操作后,拒不配合整改的;
(3)其它应当冻结账户的情况。
2.3.5 若出现以下情况,16856平台有权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收回账户对应的功能服务和账户名称: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16856平台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务、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平台依据本协议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您提供的用户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等影响服务正常进行的情况;
(4)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16856平台不愿意接收新的交易规则的;
(5)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2.4 账户管理
2.4.1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否则您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16856平台保留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冻结或收回注册账号或终止本服务协议的权利,并可要求您对16856平台及16856平台的关联方所承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2.4.2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及注册资料。平台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平台经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合法、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2.4.3 如平台按您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照平台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平台其他用户、及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不利后果。平台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责任。
三、平台服务
3.1 发布货源
3.1.1 16856平台具备信息撮合服务板块和网络货运业务板块,托运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不同业务模式。选择信息撮合板块,则托运方仅通过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并自行选择合适的承运人委托运输,可以选择线下结算费用或通过16856平台或16856平台的合作方提供的代付及/或代收服务线上结算费用;选择网络货运业务板块,则托运方委托平台作为网络货运经营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平台将委托车主/物流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使用其车辆和司机完成运输,并通过平台线上结算费用。
3.1.2 托运方可结合其自身运输需求选择不同的交易模式发布货源单据:
(1)抢单:按照包车价或者单价运费的固定价格发布运单,以谁先摘单谁先承运的原则达成交易。
(2)报价:可按照包车价或者单价运费设置最高上限价格,或无价格限制自由报价,默认以谁报价低谁承运的原则达成交易,支持托运方自主选择意向报价达成交易。
(3)排队:可按照包车价或者单价运费的固定价格发布运单,实际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则自主排序,并按照“虚拟队列”的排队顺序依次承接运单。
当运单公示有效期内无人摘单或托运方需求紧急时,平台可向托运方直接推荐车源,由托运方自主选择后达成交易。
3.1.3 托运方可在发布货源时选择平台提供的【货物运输保障服务】,但应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如实填写货值,如因虚挂货值对后续理赔产生影响,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托运方自行承担。
3.1.4 为保证高效匹配合适的车辆,托运方发布的运输总量应保证与实际运输总量一致。
3.1.5 平台和实际承运人不承担监督装、卸货的责任。如果托运方在发布运单时,没有特殊备注说明的,视为托运方没有监督装、卸货要求。如有查验货物规格、质量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中说明清楚,实际承运人仅做表面查验,并不具有查验货物的专业能力及设备等,因此实际承运人和平台不承担因货物交接、验收纠纷引发的任何责任。托运方应自行与发货人约定验收/发货方式,办理验收、交货手续,自行处理货物质量等纠纷。
无论是信息撮合业务还是网络货运业务,平台和实际承运人均不承担货物装卸责任,应由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自行安排人员负责货物的装卸。如托运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要求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帮助装卸货物的,此类要求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服务内容,由托运方和实际承运人自行协商,并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与潜在风险。
3.1.6 托运方在发布运单前应提前了解发货地、收货地及途径地是否有因疫情、大型社会活动、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交通管控,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提供合适的卸货地点。如因以上情形产生压车补偿或因变更卸货地而产生运输和装卸成本的,由托运方自行承担。
3.1.7 托运方应发布定价合理的运单,平台有权对全平台运单运价进行监控并对不合理运价运单进行拦截。运价监控规则以平台另行公告或通知为准。
3.2 接单调度
3.2.1 车主或物流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可根据自身运输能力自主接单,调度名下司机和车辆;个体司机在关联车主的情况下,允许自主接单和调度,最终运费将由车主收取。
3.2.2 接单后该运单显示已成交,平台不再受理其他承运方或运力加盟商对此笔运单的接单请求。
3.2.3 承运方应保证承接运单与实际承运的业务相匹配、实际承运车辆/承运司机与摘单车辆/承运司机或申请变更成功后的车辆/承运司机一致。
3.2.4 承运方接单时,若运单备注有装货特殊要求的,应主动与托运方沟通了解清楚,当承运方点击【装货完成】后,视为认可装货的特殊要求,应自行承担可能引起的相应责任。
3.3 电子合同确认
3.3.1 托运方发布货源时,平台将自动形成电子合同交由托运方确认,电子合同编号按照系统规则随机生成,电子合同编号具有唯一性,确保在平台发生的每一单交易均有对应的合同。
3.3.2 承运方接单并调度司机和车辆后,平台将自动形成电子合同推送至实际承运人确认,实际承运人确认签署后电子合同即时生效。
3.4 装货完成
3.4.1 车辆到达装货地后,托运方或发货人应核对司机身份、车辆信息与平台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立即联系平台核实情况;待平台确认完毕后,方可交付货物进行装车,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托运方自行承担。
3.4.2 实际承运人或司机装货时,如遭遇发货人装运货物与发货单不符或者将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混装等情况的,应及时制止或联系平台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因承运方不及时制止或未及时致电平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3.4.3 装货完成后,承运方应及时核对货物种类、重量、数量与开具的相关提货单是否一致,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发货人员反映,或联系平台工作人员协调处理。
3.4.4 装货完成后,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应在装货地拍摄装货水印照片,及时将装货凭证上传至16856平台。
3.5 在途运输
3.5.1 运输过程中,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应全程开启车载定位设备,保证运输轨迹的完整性、真实性,并保证手机畅通。
3.5.2 实际承运人或司机授权平台对该笔运单车辆的实时位置与运输轨迹进行查询、分享和监控。托运方可以通过平台了解运单的运输进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当前位置,运输轨迹、预计到达时间。
3.5.3 运输过程中,如实际承运人或司机遭遇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货物丢损等突发状况需要变更车辆或人员、保险理赔的,应立即通知平台协助处理。
3.6 确认送达
3.6.1 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到达卸货地前,应提前联系收货单位或收货联系人做收货准备。
3.6.2 到达卸货地后,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应遵守卸货地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接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货物,由卸货地工作人员卸货。
3.6.3 到达卸货地后,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应在卸货地点击【确认送达】并拍摄卸货水印照片,水印照片应当能够反映时间、地址等信息,及时将已签收的卸货凭证上传至16856平台。
3.7 确认收货
3.7.1 托运方通过平台查询实际承运人或司机上传的签收凭证,或线下确认回单,或自行联系收货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收货】完成运输链条。
3.8 费用结算
3.8.1 所有网络货运业务均通过平台系统进行线上结算,除运输交易应支付的运费外,平台均有权收取包含但不限于运费差价、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3.8.2 托运方【同意支付】后将提交结算申请,视同认可相应运单的结算行为,无特殊原因托运方不得向平台提出取消结算的诉求。
3.8.3 托运方需配合平台对运输业务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提供证明货物运输业务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购销合同、出入库单据、销售单、回执单。对于未通过平台结算审查的运单,平台在告知托运方原因后有权取消相应运单的线上结算和发票开具。对于通过平台结算审查的运单,平台将在审查通过当日完成费用的支付。
3.8.4 除另有约定外,如托运方在完成确认收货操作后超10天未完成结算的,平台有权视情况调整运费差价或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如超过30日内未完成结算,平台有权根据自身判断终止该笔运单的线上结算或/及限制托运方发布新运单的权限。因纠纷事故等原因需要延迟结算的,托运方或实际承运人应提供有效证据,向平台申请延迟结算,待事情解决后再做结算。如纠纷事故涉及行政机关或公安等司法机关介入的情况,平台有权根据事故处理的情况综合评估处理运单。
3.8.5 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在业务完结后委托平台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并据此在税务局或税务局指定代开点代开相关发票;实际承运人或司机允许平台及其分、子公司使用其在平台注册认证的个人信息资料提交至税务局或税务局指定代开点代开相关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物流公司实际承运的业务必须向平台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 商城服务
3.9.1 16856平台向您提供运友商城服务,目前均为自营商品。您有权在16856平台上享受商品信息与价格的浏览、购买与评价、配送和交付、平台活动等服务,详情您可登录16856平台(以下均称为“运友商城”)查看。
3.9.2 商品浏览
3.9.2.1 运友商城中的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不作特别通知。运友商城将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使商城内展示的商品参数、说明、库存、限购数量等商品信息尽可能准确、详细,但由于商城中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且受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本平台不排除部分信息会存在滞后或差错的可能性。您确认:对此情形您表示知悉并理解,并同意不追究运友商城的相关责任。
3.9.2.2 您了解并同意,运友商城的商品价格受供应商、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因此商品成交价格须以商城确认您提交订单结算时的价格为准。
3.9.3 商品购买与评价
3.9.3.1 您在下订单时,请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价格、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9.3.2 您理解并同意,运友商城所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
3.9.3.3 订单提交成功的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并非运友商城对您要约的承诺。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发货确认的电子邮件、短信或系统消息,通知您我们已将您订购的商品发出时,才构成我们对您的订单的接受,我们和您之间的合同关系才成立。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而我们只向您发出了其中部分商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短信或系统消息,那么我们和您之间的合同关系仅就该部分商品成立。
3.9.3.4 在与您的买卖合同成立之前,运友商城有权取消相关商品的订单,订单取消后,您已支付的款项将退回至您的付款账户。
3.9.3.5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影响,16856平台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拟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16856平台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3.9.3.6 您的购买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为生活消费或运输经营需要购买、使用商品,不得存在对商品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运友商城正常商城交易秩序的行为。否则,运友商城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订单、禁止交易、删除帐号等措施,同时,运友商城保留追究违规用户责任的权利。
3.9.3.7 您同意并确认,在商品未出库或未签收之前,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运友商城有权单方面原路退款到支付人账户,并取消订单:
(1)订单为非正常流程产生;
(2)订单生成后,因该用户的帐号权属产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无法就争议达成一致,并且运友商城收到相关凭证;
(3)订单生成后,订购人或付款人对交易提出异议,并且运友商城收到相关凭证;
(4)订购人的用户帐号违反限购规定,或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多个用户帐号下单,虽然单个帐号未违反限购规定,但通过订单的金融支付帐号、收货地址、下单IP地址、联系电话等判断实际购买人为一人或与此人有紧密关联,且多笔订单合计购买数量违反限购规定的;
(5)其它运友商城认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刷单的情形。
3.9.3.8 您可以在运友商城上传图片和发表评价意见,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侵犯隐私、侵犯知识产权及法律法规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
3.9.3.9 运友商城拥有保存、编辑、删除这些内容和通知或协助政府部门对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的权利。另外,因一些不可控原因,运友商城不对您发布信息的储存失败负责。
3.9.4 配送和交付
3.9.4.1 为了快速准确地进行商品配送,您需填写详细准确的收货人姓名、收货人电话、收货地址等信息,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请您在收货前验视所送货物,当您或您指定的收货人、代理人在配送单或其他凭证上签字,即视为您完成收货,并认可收货商品。如果因为您填写的收货人姓名、收货人电话、收货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将货物交付给非您本意的收货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您自行承担。
3.9.4.2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运友商城不承担延迟配送或无法配送责任,并保留单方取消订单的权利:
(1)您提供的收货信息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2)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和收货人联系不上时,如收货人电话停机或不接听电话;
(4)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9.4.3 当商品的交付方式:自提时,您在线付款后会生成订单和对应的二维码,此时即表示您对订单中所确认的购买商品、自提地址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您应自行到对应的自提地点凭二维码扫码提货。您也可以委托他人凭您的二维码代为扫码提货,提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即为您本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提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9.5 平台活动
3.9.5.1 运友商城会不定期向用户发放一些优惠券或代金券,上述优惠券或代金券的发放数量及使用规则由运友商城自行决定。您有权按照优惠券或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在本站购物时使用,但您不得转卖优惠券或代金券或利用您的账户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等。
3.9.5.2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的订单或您参与的活动违反限制性要求的,则运友商城有权采取取消订单、取消活动资格,撤销活动奖励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9.6 关于商品售后服务、退换货规则等相关问题,您也可在销售页面向客服咨询。
四、用户权利与义务
4.1 您应根据本协议及16856平台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使用16856平台提供的功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托运方用户发布/查询货源信息、承运方用户接单、调度司机运输、确认运输合同、结算运费及使用16856平台上的增值服务、参加16856平台的有关活动及/或享受16856平台提供的其他信息服务等(统称“平台服务”或“本服务”)。但对于16856平台提供的付费服务,16856平台有权根据服务类型及服务阶段确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16856平台可能会给予您一定免费体验付费服务的次数或期限,但16856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或您的使用情况随时终止您的免费体验,免费体验终止后您须按16856平台页面显示的资费标准、收费方式、购买方式等资费政策信息购买付费服务后方能继续使用。
4.2 您使用16856平台服务的,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1)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或者其他上网终端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4.3 若您作为物流公司、车主或司机用户通过16856平台提供车辆运输服务的,您应确认并同意将您所有的用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车辆与您的账号关联,您将按照本协议及16856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管理您所有的车辆,参加16856平台的有关活动,享受16856平台服务。
4.4 16856平台已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托运方用户发布的货源信息和司机/车主/物流公司用户提交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但16856平台无法核实用户通过平台发布和提交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您在获取货源/车辆信息后应当对货源/车辆信息是否与平台订单展示信息一致进行核实,如您发现您通过平台获取的货源/车辆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您应当拒绝交运/运输并告知16856平台。
4.5 您在16856平台提供及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否则,您应就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16856平台有权停止向您提供任何服务。若您发布的任何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16856平台有权视情况要求您进行改正、完善、删除或采取其他措施。因您发布的任何信息给16856平台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等责任,16856平台因此而遭受了损失的,16856平台有权向您追偿。
4.6 您不得使用以下方式登录16856平台或破坏16856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1)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16856平台;
(2)通过任何方式对16856平台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
(3)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16856平台的正常工作或16856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4.7 您存在向第三方付款及/或收款的需求时,若您接受了16856平台及/或16856平台的合作方提供的代付及/或代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付及/或代收信息费、担保交易等服务),即代表您授权16856平台及/或16856平台的合作方先向您收取及/或支付该等费用/款项,再由16856平台及/或16856平台的合作方将该等费用/款项向您的收款方支付及/或向您的付款方收取。
4.8 您知晓并同意16856平台合作、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有权基于提供信用或风控服务的需要,向合法保存有您的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16856平台)采集相应信息,用于验证您的信息的真实性及风险判断使用,并将上述分析结果提供给16856平台。
4.9 您理解并同意:为向您提供更为细致、贴心的服务,在经过您的事先确认后,16856平台或16856平台授权、认可的第三方商家、广告商可能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向您发送您可能感兴趣的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如果您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则您有权通过16856平台提供的相应的退订方式进行退订。您理解并同意,对上述的相关广告信息,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应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
4.10 您了解并同意,16856平台有权应国家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16856平台的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等必要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则16856平台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应有权机关的要求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个人信息。
4.11 您同意,16856平台有权使用您的注册信息、用户名等信息,登录进入您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等。
4.12 您授权16856平台有权留存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发布、形成的相关数据信息并提供给关联公司或政府部门、合作机构,以供后续向您持续性地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本信息用于向您推广、提供其他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4.13 您同意16856平台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上述数据信息,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上将上述数据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4.14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本服务,16856平台将不时进行16856平台的维护和升级。您同意,届时16856平台仅须提前在16856平台发布公告即可,系统维护及升级过程中产生的业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16856平台违约。
4.15 网络货运业务下,您作为托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4.15.1 托运方应按照平台规定的发布流程发布网络货运单据,并保证单据中的货源信息真实、准确。若托运方在平台发布货源信息后,自行匹配承运人接单线下结算运费的,则16856平台默认托运方通过平台自行开展信息撮合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运输责任和风险。
4.15.2 托运方应确保发布货源信息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危险货物或违禁品或限运物品,以下种类货物不在许可范围之内:
(1)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护照、单证、合同、私人信函等;
(2)珠宝、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3)玻璃、烟花爆竹等易碎易燃易爆品;
(4)不明液体、白色粉末、产地来源不正确的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的物品;
(5)毒品、枪支弹药、国家禁运的刊物、非法印刷的人民币等;
(6)一切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难以客观确定价值的货物。
4.15.3 托运方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不得在包装内私自夹带危险品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托运的货物,否则造成的任何责任与损失由托运方自行承担。
4.15.4 车辆到达装货地后,托运方或托运方指派的发货人员应核对车辆信息和司机身份。如与平台记录的车辆信息不一致,托运方有权拒绝向承运车辆交运货物,并联系平台协调处理。
4.15.5 如发生货物运输纠纷,托运方与实际承运人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联系平台协调处理。
4.15.6 承运途中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运人无法履行运输业务,平台会根据电子合同约定条款及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处理,托运方应予以理解、协助。
4.15.7 运输过程中,如果托运方要求变更目的地、取消承运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司机或实际承运人,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托运方予以补偿。
4.16 网络货运业务下,您作为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4.16.1 承运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持有依法取得的适合履行平台运输业务有效资质证书。
4.16.2 若您是物流公司/车主用户,作为实际承运人通过平台承运网络货运业务时,应及时在16856平台上确认并签署《货物运输合同》。如您未及时确认《货物运输合同》但已按照16856平台业务流程进行相关节点操作,则表示您已知晓《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并同意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履行。您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拒绝本次货物运输业务的发生事实。
4.16.3 若您是物流公司/车主用户,作为实际承运人通过平台承运网络货运业务时,应指派所属车辆和司机具体执行货物运输作业,您有义务保证运输全程开启车载定位设备(北斗、GPS或其他车联网定位设备),确保运输轨迹的完整性、真实性,并保证手机畅通,否则平台有权根据平台相关规则及规范追究您的责任。
4.16.4 您作为实际承运人,同意并授权16856平台及其关联方对其享有所有权或实际经营权的货运车辆进行当前位置、历史轨迹等定位信息的查询与使用,授权时效自实际承运人通过16856平台承运运输业务起至实际承运人账号注销后终止。
4.16.5 装货前或运输途中如果变更承运车辆或者司机信息的,实际承运人有义务将及时在平台进行变更操作或通知平台相关人员协助处理。如因车辆或司机变更不及时或未变更,产生的相关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实际承运人自行承担。
4.16.6 实际承运人应当按照运单规定的发货、收货时间完成运输,并在APP、小程序等平台软件上完成各时间节点的确认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工作人员,如因节点操作不及时造成平台对运单业务真实性审核不通过的,实际承运人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托运方或平台的相应损失。
4.16.7 运输过程中,如司机遭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不能正常到达卸货地的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托运方用户、实际承运人及16856平台工作人员告知现场情况,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以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采取拍照、报警等方式做好事故处理和相关取证,以保证后期事故鉴定或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司机或实际承运人未能及时上报平台,因此耽误货物施救或事故鉴定或保险理赔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实际承运人自行承担;若实际承运人与接单用户不一致,则接单用户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 您同意并保证,作为16856平台的用户,您应严格履行如下约定:
5.1.1 您应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5.1.2 您应本着“审慎交易”的原则了解并遵守本协议项下及16856平台的所有规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5.1.3 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16856平台服务,不得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与他人串通等手段,侵害16856平台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5.2 您同意并保证,作为16856平台的用户,您应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5.2.1 不得传输、发表及/或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煽动抗拒、反对或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或其他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2.2 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5.2.3 不得利用16856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5.2.4 不得干扰16856平台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16856平台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5.2.5 不得传输、发表及/或传播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诽谤性的、恐吓性的、歧视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不文明的、虚假的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资料;
5.2.6 不得传输、发表及/或传播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5.2.7 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5.2.8 不得在16856平台任何页面(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评价)发布任何形式的营销广告,或类似的营销信息、垃圾信息;
5.2.9 您账户内的任何优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积分、优惠券及其他形式优惠或折扣等)您仅在使用16856平台相关服务时享有使用权,严禁利用上述优惠信息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
5.2.10 您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其他用户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非营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用户或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否则16856平台有权采取本协议规定的合理措施制止您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
5.2.11 您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16856平台或其他用户或权利人发现您发布的信息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16856平台有权立即删除您发布的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5.2.12 您不得通过/利用16856平台托运或承运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及危险品,您应确保托运或承运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确认并保证其相关货物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危险货物、未办理证明文件的限运货物;
5.2.13 您应不时关注并遵守16856平台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规则规定。16856平台保有删除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您的权利。
5.3 若您未遵守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用户行为规范、16856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规范及/或您在16856平台确认/签署的其他协议、文件的,16856平台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信息、限制/取消您的权限、版块、暂停、封禁或关闭您的账号、冻结您平台账户内余额、关闭相应交易、暂停、限制您使用的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措施。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您的行为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给16856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则您应立即足额赔偿16856平台的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
六、平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6.1 当您使用需付费的16856平台服务时,16856平台有权向您收取相关平台服务费用。各项平台服务费用详见您使用平台服务时,16856平台上所列之收费说明及收费标准。16856平台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平台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的权利。
6.2 您在使用16856平台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支付机构或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等)支付一定的第三方服务费用(“第三方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名称及收费标准详见16856平台的提示及收费标准。您需按16856平台的操作引导进行支付,您同意将根据上述收费标准自行或委托16856平台或其合作方代为向第三方支付该等服务费。
6.3 若您不同意支付上述平台服务费用及/或第三方服务费用的,则您将无法使用16856平台相关付费功能/服务。您若需要获取、使用相关功能/服务的,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关于该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等信息。
6.4 您确认,您使用16856平台服务系为开展商业运营并以获取运营收入为目的,您认可平台服务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中有关平台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收费约定(“收费约定”),且您已基于独立、理性的商业判断而选择同意接受本协议项下的收费约定。您在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并同意,本协议中的收费约定代替16856平台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运友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在线上及/或线下曾向您作出及/或出具的有关免费、不收费及/或其他与收费约定存在冲突的所有书面以及口头的宣传文件、承诺、函件、文件等(如有)。
七、终止服务的特别约定
7.1 如果您有下列情形发生,16856平台有权终止您使用16856平台:
(1)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协议项下的安排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您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存在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发布虚假信息、与第三方串通等手段,侵害16856平台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的;
(3)您利用16856平台违法违规托运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危险货物、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限运货物;
(4)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及16856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16856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收回、注销用户账号,此情形下,本协议于账号收回、注销之日终止;
(5)在满足16856平台公示的账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或16856平台的客服注销16856平台的用户账号,本协议于账号注销之日终止;
(6)16856平台有权根据自身商业安排经过合理的提前通知终止16856平台的所有服务,本协议于16856平台全部服务依法定程序及方式终止之日终止。
7.2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7.3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您可与交易相对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并向16856平台提交您与交易相对方就此达成的双方签字和/或盖章的书面协议。否则,16856平台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7.4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注销前您已认真阅读、认可《16856平台隐私保护政策》及《16856平台账户注销须知》,并已了解、同意相关用户注销流程及注销后的权利义务安排;16856平台将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八、免责条款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社会事件(战争、动乱、罢工、骚乱)、疫情防控、政府行为(征收、征用、临时管制)、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系统或通讯网络故障,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中断或受阻,不视为16856平台违约,16856平台不承担责任。
8.2 司机应当自行承担所有因道路限行、交通管理规定、交通管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托运方造成的损失),16856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8.3 车辆运输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实际承运人无法继续承运的,由平台协调托运方及实际承运人给予处理意见,对于最终处理结果,托运方应予以理解。
8.4 第三方原因
16856平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以下原因导致的本服务中断或受阻,不视为16856平台违约,16856平台不承担责任:
(1)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2)在16856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8.5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16856平台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您操作不当;
(2)您通过非16856平台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3)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其他因网络信息或您行为引起的风险。
8.6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16856平台可处理违法违规内容,但其不构成16856平台的义务或承诺。
8.7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修复漏洞、保障安全性等考虑,16856平台有权对软件进行更新,您应该将相关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否则16856平台将不保证您能正常使用相关软件。如果您从未经16856平台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16856平台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16856平台不予负责。
九、隐私保护
9.1 16856平台将在平台公布并适时修订隐私保护政策,隐私保护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知识产权保护
10.1 16856平台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0.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16856平台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0.3 16856平台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16856平台托运方”、“16856平台司机”和“16856平台”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商标权归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0.4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16856平台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您承诺不应且不应允许或协助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截屏等程序或设备)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分发、展示、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抓取、监视、引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10.5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16856平台提供的服务时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您已获合法授权,您的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异议,16856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删除相关的内容,且有权追究您法律责任,给16856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其他
11.1 您确认,一旦您违反本协议及/或16856平台其他平台规则、规范,16856平台有权根据相应规则对您违约发布的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对您的服务,查封您的账户,并有权通知合作机构,暂停对您提供有关服务。16856平台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16856平台上予以公示。
11.2 您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责任的终止,您仍应对使用16856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16856平台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11.3 因您违反本协议及/或16856平台其他平台规则、规范约定造成16856平台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如您的行为使16856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16856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16856平台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其他善意第三方保护目的,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您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11.4 本协议自您按本协议文首列明的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与您和16856平台基于实际业务签订的合同约定不一致或相冲突的部分,均以合同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付标准、运费结算方式等。
11.5 您同意,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11.6 因16856平台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16856平台和您均同意由天津市静海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1.7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隐私保护政策、安全责任告知书以及所有16856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16856平台规则规范文件。所有规则规范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16856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16856平台之间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通过16856平台发布的声明、公告、管理办法、制度规范、交易规则等文件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或继续使用16856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1.8 就您在16856平台上确认、同意的协议、规则、政策、文档等(统称“协议文件”),您同意16856平台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协议文件置于电子签约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签署并储存,并将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报送给电子签约平台用于电子签名认证并生成数字证书,您特此委托电子签约平台托管并调用您的数字证书代您签署协议文件。您认可由16856平台将协议文件的内容发送到电子签约平台生成签约文本。协议文件使用的电子签约平台为可合法有效提供电子签约服务的平台。您同意16856平台向电子签约平台调取协议文件、您的签约信息、您的身份认证信息及与证明协议文件有效性、您的电子签名有效性相关的其他信息。
您认可在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及加盖的电子签章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该电子合同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为由不承认其合同效力。
11.9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1.10 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16856平台实时公布的规则。
11.11 16856平台有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16856平台进行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16856平台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对您发出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适时更新,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怠于更新等不可归责于16856平台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12 您确认,对于使用本平台服务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将您在16856平台预留的任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为催收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等)可以采取短信、微信、电子邮件、16856平台发送通知/公告等现代通讯工具或邮寄等前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各个司法阶段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等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前述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确认,指定法律文书的邮寄地址为您本人的户籍地址或您本人在16856平台留存的本人通讯地址、收件地址或住址,同时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16856平台账户为您本人通过16856平台绑定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本人实名注册的平台账户,司法机关以前述号码/邮箱地址/平台向您发出通知即视为送达。
您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若您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纠纷相对方、16856平台和司法机关(如适用)变更后的送达地址,若您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11.13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14 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或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存在任何投诉举报需求,您可以通过16856平台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661-956)与我们联系沟通。